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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立足“四个到位”有序推进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16-12-12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是以信用信息为依据,对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社会效能、诚信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地开展业务活动、高效地提供公益服务。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的意见》和《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市编办积极谋划,主动作为,选取部分事业单位开展信用等级试评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到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受到市编办领导高度重视,不仅作为办年度重点工作,还被列入市委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每季度汇报工作进展。办主任办公会议多次研究部署信用等级评价系统建设、经费预算、公示平台等情况。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建章立制,政策指导到位。通过转发省编办12个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价办法,明确了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价的原则、主要内容、评价标准,规范了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的组织程序。制订《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系统建设主要功能和模块。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的出台,为评价工作提供了有效地政策保障。
    三是主动沟通,协调配合到位。市编办主动对接市人民法院、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国地税、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等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作配合,并成立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联席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解读省市关于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以及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并对如何开展工作培训、数据采集和宣传发动进行了部署安排。
    四是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到位。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创新举措,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繁琐的体系工程建设,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不断规范,才能更好地对事业单位进行动态监管。我们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先在钟楼区开展试点,在搞好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在全市面上推开,确保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有序稳步推进。(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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