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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委编办“三化”规范编外用工管理
发布日期:2023-12-04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能日益增加,编外用工成为了缓解编制内人手短缺问题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金坛区委编办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改革,通过建章立制抓规范、精细管理提质效,不断优化编外人员管理。

规范化建制,强化编外用工源头管理。一是重塑制度严明规矩。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常州市金坛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核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员额,完善部门协同共管机制,明确编外用工费用标准和绩效奖励口径。二是严控总量科学调配。结合用工单位的职能职责、编制数量等情况,科学核定各单位编外用工限额数量,进一步存量调配,确保同类部门、区域间用工相对平衡。三是重点领域专项清理。对教育与卫健系统超额编外用工开展化解工作,通过社会化服务外包、合同到期编外人员转劳务派遣,直接解聘退休返聘人员等形式化解超额人员,截至2024年底,预计共化解1951人。

精细化管理,优化编外用工关键环节。一是规范用工招录程序。按照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统一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有较强专业用工需求的编外用工单位主管部门,可将用工审批表提交至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经会商同意后,履行公开招聘流程。二是明晰用工岗位规定。根据岗位技术要求、难易程度、辛苦风险度等,将编外用工岗位分为三类,其中:一类岗位指技术含量较高的辅助类岗位;二类岗位指苦脏累险岗位;其余编外用工岗位为三类岗位,切实提升了编外用工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明确监督管理责任。建立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同共管机制,对违规招聘、使用编外用工的单位,核减、冻结其限额数量或用工经费,并责令其改正,将编外用工使用情况纳入用工单位主要领导三责联审内容。

制度化核薪,保障编外用工人员待遇。制定出台《关于调整常州市金坛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职工用工费用的通知》,构建统一的编外用工薪酬福利体系。一是核定基本用工费用。基本用工费用包括编外用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建立健全编外用工等级管理制度,按照技术等级及学历与社保缴费年限核定基本用工费用控制线。二是发放绩效奖励福利。绩效奖励核定总量至各单位,各单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根据编外用工实际岗位职责要求、平时工作表现等自主研究制定具体发放办法,有效解决了改革前各用工单位薪酬结构多样、跨单位同类型岗位工资待遇不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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