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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24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各委办局及事业单位,各辖市区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苏财预[2006]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收支  科目  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6年  月  日印发  共印  份

 

江苏省财政厅文件


苏财预[2006]56号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修订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06]4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修订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收支  科目  通知
抄送: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辖市及常熟市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人民银行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常熟支行。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6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220份

 

财 政 部 文 件

 

财预[2006]401号

                                                                                     

财政部关于修订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预算管理的实际需要,现对《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作如下修订: 
  一、收入分类 
  (一)在103类“非税收入”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下增设45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科目说明为“中央收入科目。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 
  (二)在103类“非税收入”02款“专项收入”下增设11项“国家留成油上缴收入”,科目说明为“中央收入科目。反映销售国家留成油上缴的收入”。 
  (三)对103类“非税收入”04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作如下调整: 
  1.将28项“科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1目“大型精密仪器协作共用费”目级科目代码修改为51。 
  2.在42项“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增加04目“船舶电信业务岸台费”,科目说明为“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 
  3.将44项“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0目“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目级科目代码修改为19。 
  4.将99项“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1目“其他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02目“其他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代码分别修改为50和99。 
  (四)在110类“转移性收入”01款“返还性收入”下增设99项“其他税收返还收入”,科目说明为“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其他税收返还收入”;将02款“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01项“原体制补助收入”科目名称修改为“体制补助收入”,说明修改为“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体制补助收入”;将09项“体制上解收入”说明修改为“反映上级政府收到的下级政府的体制上解收入”。 
  二、支出功能分类 
  (一)在201类“一般公共服务”下各款(不包括“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地震事务”、“档案事务”、“气象事务”、“彩票事务”、“国债事务”6款)、202类01款“外交管理事务”、204类“公共安全”下各款(不包括“武装警察”、“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15类04款“电力”和11款“金融业”下增设50项“事业运行”;在201类一般公共服务21款“地震事务”下增加50项“地震事业机构”;在213类“农林水事务”05款“扶贫”下增加50项“扶贫事业机构”。 
  增设的“事业运行”、“地震事业机构”和“扶贫事业机构”说明为:“反映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删去203类“国防”下的02款“国防动员”及该款下的项级科目,相关支出列入229类“其他支出”99款“其他支出”。 
  (三)将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99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项“国家电影发展专项支出”的说明修改为:“反映用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在212类“城乡社区事务”08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下增设07项“廉租住房支出”科目,说明为:“反映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用于城镇廉租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将213类“农林水事务”01“农业”16项“草原草场保护”说明中的“飞播牧场”修改为“飞播牧草”,删去该款10项“执法监管”说明中的“农民负担监测”;在该类03款“水利”下增设35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说明为:“反映中央和地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删去214类“交通运输”01款“公路水路运输”下19项“车辆通行费支出”。将该款24项“安全通信”的说明修改为“反映交通通信安全管理方面的支出”,25项“三峡库区通航管理”的说明修改为“反映三峡库区通航管理方面的支出”,26项“航务管理”的说明修改为“反映航务管理的支出”,27项“船舶检验”说明修改为“反映船舶检验的支出”,28项“救助打捞”的说明修改为“反映救助打捞方面的支出”,31项“海事管理”的说明修改为“反映海事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在215类“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下作如下调整: 
  1.在02款“制造业”下新增12项“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13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4项“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5项“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4个项级科目,分别反映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方面的支出。将10项“工业品及其他制造业”修改为“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说明修改为“反映用于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2.将05款“信息产业”08项“无线电监管”说明中“电信”修改为“无线电”。将07款“涉外发展”04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说明修改为“反映内外贸发展方面的支出”。 
  3.在10款“物资储备”下增设15项“国家留成油串换国家储备油支出”,说明为“反映国家留成油串换国家储备油的专项支出”;取消该款13项“医药储备”、14项“石油储备”,在09款“商业流通事务”下增设19项“医药储备”、20项“石油储备”,原说明不变。 
  4.在13款“安全生产”下增设06项“矿山应急救援支出”,说明为“反映矿山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5.新增18款“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说明为“反映财政开支的石油价格补贴”。款下分设01项“渔业”、02项“林业”、03项“城市公交”、04项“农村道路客运”、05项“出租车”。 
  (八)将229类“其他支出”03款“住房改革支出”的说明修改为“反映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将该款01项“住房公积金”和02项“提租补贴”、03项“购房补贴”说明中“军队(武警)”删去。 
  (九)在229类“其他支出”下增设04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说明为“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缴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在230类“转移性支出”01款“返还性支出”下增设99项“其他税收返还支出”,说明为“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其他税收返还”;将02款“财力转移支付”01“原体制补助支出”科目名称修改为“体制补助支出”,说明修改为“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体制补助”;09项“原体制上解支出”科目名称修改为“体制上解支出”,说明修改为“反映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的体制上解支出”。 
  三、支出经济分类 
  将307类“债务利息支出”说明修改为“反映政府的债务利息支出”。 
  四、其他事项 
  除“三、支出经济分类”和修改科目说明的相关条款外,《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附录一《一般预算收支科目》、附录二《基金预算收支科目》的相关内容,均根据本通知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附件: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附录调整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修订  收支  科目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财政部办公厅  印发250份  2006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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