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戚小如同志任企业处处长; 朱静雅同志任监督检查处处长,免去外经金融处副处长职务; 谭志文同志任常州市财会干部培训活动中心主任、常州市丰泽宾馆总经理兼中华函校常州分校校长,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顾凯成同志任常州市契税征收管理所所长,免去农业税征收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周杏芬同志任预算处副处长; 史国良同志任政府采购处副处长; 田军同志任税政法制处副处长; 潘莉鸣同志任综合处副处长; 张志进同志任经济建设处副处长; 史彩芳同志任企业处副处长; 钱大伟同志任行政政法处副处长; 冯燕同志任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张荣明同志任农业处副处长; 杨理红同志任基层财政管理处副处长; 李军同志任绩效评价处副处长兼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张德元同志任监督检查处副处长; 李涛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庄秋华同志任常州市财政结算中心副主任; 马云娥同志任常州市财政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蔡文静同志任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梁晓英同志任常州市契税征收管理所副所长; 陈汉东同志任中华函校常州分校副校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1年。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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