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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从六个方面增加财政收入
发布日期:2006-05-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溧阳市财政局充分挖掘财源,努力从六个方面增加财政收入。
  一、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层层建立责任制;实行收入任务督查责任制,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收入督查组,对全市19个镇(区)和市本级的收入完成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督查和指导;建立镇(区)收入月报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分析联系市镇的收入完成情况;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缴,确保收入及时足额缴库。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增收合力。与国税、地税等征管部门充分协作,及时跟踪,分析收入进度,解决收入征管中的问题。
  三、认真排查税源,抓好重点征收。关注财政收入增长潜力较大、收入进度较慢的重点镇(区)和重点企业,重点抓好企业所得税以及其它一些有潜力的税种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建筑安装营业税等的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大力清缴欠税,做好税源大户和重点税源行业的清欠工作,把欠税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公平税负,严格规范减免税管理。严格控制减免税,加强对法定减免的审核,从紧、从严对各项困难减免的审批,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再次清理,已到期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
  五、严格控制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财政支出预算执行,除确定的重点事项和紧急救灾支出外,一律不再追加新的支出。严格遵循财政支出顺序,优先保证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支出等事关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开支。进一步压缩和控制会议费、招待费和出国考察培训费等支出,严禁公款旅游。清理取消不规范的财政补贴,减轻财政支出压力。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六、深化改革,促进增收节支。在推进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制度,改变重预算,轻执行,重项目,轻监督的情况。推行镇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扩大支付范围、完善支付程序、提高支付效率。规范政府采购,加强研究新增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的可行性,不断丰富采购目录,扩大采购范围,严格采购程序,严肃采购纪律,节约财政资金。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把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基础产业的健康发展。
(溧阳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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