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政动态 >> 本局动态 >> 内容
 
金坛市金城镇对村级财务管理做到“四个”到位
发布日期:2006-05-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金城镇不断加大村级财务管理力度,做到“四个”到位,确保村级“零债务”。
  一是领导到位。建立了金城镇村级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农村的领导挂帅,经管站、财政所、监察室抽调人员组成。
  二是功能服务到位。完善了村级财务服务中心,村级工农业产值在5000万元以下的村财务直接纳入服务中心,实施专人记账,并实行微机化管理。
  三是管理制度到位。修订了村级财务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活动,每月5号前村会计将当月收、支单据交到监察室,集中记账。
  四是教育培训到位,切实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能力。
(金坛市金城镇财政所供稿)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