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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到位
发布日期:2006-05-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将原委托于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行政职能收归财政部门行使,涉及的行业管理职能、监督职能、处罚职能分别由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监督机构和法制机构具体实施。
  为保持有关政策执行的延续性和行业管理的稳定性,市财政局抓紧做好衔接工作,组织相关机构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人员学习文件精神,理清职能分工,制订了档案资料交接、政策贯彻形式等工作方案,使职能调整工作做到有计划、按步骤顺利进行。在分管局长的监交下,市注协与市财政局会计处按规定程序办理了档案资料的交接,并联合召开了市中介机构负责人会议,就行业行政监管职能调整等进行全面贯彻。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工作已基本到位。
(会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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