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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召开局务会议总结和部署当前工作
发布日期:2006-05-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市财政局召开局务会议。市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伟昶传达贯彻了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总结了一季度财政工作情况,部署了二季度主要工作任务。
  陈伟昶局长指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事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财政部门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承担着“双重”责任。一方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廉政规定,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在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履行职能;另一方面必须认真组织实施财政制度的改革和管理,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中发挥好职能作用。全局干部要高度重视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专题召开全局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全局的廉政工作,分解落实源头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并与各处室(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抓好廉政建设工作。
  陈伟昶局长说,一季度,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国民经济各项主要指标持续攀升,实现了高起点、开门红。财政工作更是取得了良好进展。一是2002年度结尾工作有条不紊,部门、处室之间配合协调,顺利完成了年报编审与同级财政审计工作。二是及时分解下达全市财政收入计划,下达局内各部门预算内外收入目标任务,积极做好部分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准备工作。三是按法定程序批复下达2003年度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基本确定公务员收入“阳光工程”的总体方案;基本形成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框架;确立推进三年城市发展纲要还本付息机制的方案;扩大了政府采购规模,一季度政府采购金额同比增长116%。四是全力推进重点国企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工作;切实加强财源建设,为完成今年预算内外收入任务开了好头;及时拨付企业职工解困资金;围绕土地出让及有关资产的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做好今年会计职称考试、注会报名工作。五是以学习“十六大”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学习型机关和文明机关的工作进一步深化。修订印发了《财政局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订了2003年局创建文明机关和学习型机关规划。全局干部积极响应市委号召,认真参加全市的学习日活动。
  陈伟昶局长强调,二季度,各部门要再接再厉,以廉政促勤政,咬定全年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各项财政工作的新提升。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推进财政制度改革。一是总结去年部门预算试点的经验,针对今年实际,积极做好2004年部门预算编制和部署安排工作。二是将离退休人员纳入统发范围,完善统发项目,全面实施工资统发工作。三是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公务员收入“阳光工程”,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工资福利待遇制度。
  二、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一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对预算外资金严格按照“收支脱钩”的原则,强化财政专户的核算和清理,统一管理,统一安排。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涵盖财政资金运动全过程的监督体系。
  三、继续大力推进国企改革改制。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企业整体改制到位的要求,加强调研,更新观念,在改制的政策、思路和方法上寻求新的突破,处理好财政承受能力与改革必要成本的关系,处理好推进改制和规范操作的关系,稳妥解决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流失问题,进一步规范改制过程中审计评估、不良资产处置、产权交易等行为,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是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重要保证,要继续支持税务部门大力组织税收收入,进一步加强提高对非税收入的征缴率,确保财政收入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五、积极落实再就业政策。切实履行财政职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再就业资金;完善政策措施,扶持下岗人员再就业;实施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实施再就业免费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六、深化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继续坚持“四个不变,一个明显下降”,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进一步巩固村级债务化解成果,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债务。
  七、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优秀人才,配强配好科级领导干部,为财政事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八、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两个务必”教育活动。
此外,防止非典型性肺炎也是近阶段的重要任务。一是要提高认识。防治“非典”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目前,我市虽未发现一起病例,但仍要保持高度警觉,充分做好防治工作。二是成立局预防“非典”领导小组,并建立日例行汇报制度,把防治工作做细做实。三是对建立“非典”防治快速反应机制、“非典”防治工作经费、“非典”患者的救治费用、若出现“非典”后医务人员的补助等方面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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