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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06-05-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45501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3.93%,比去年同期增长17.84%,增收68872万元;全市财政支出完成179262万元,完成年预算的41.1%,增长29.84%,增支41193万元,收支增幅落差很大,财政收支形势十分严峻。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财政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新明确了全市各级财政收入奋斗目标:全市财政收入必须确保完成87953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增收114722万元;并力争增长18%,达到902480万元。其中市区(不含武进区)必保目标4820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增收59254万元;争取目标490100万元,增长16%,增收67334万元。会议提出要从三方面做好全市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一是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发动,层层落实,制定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二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搞好税源调查和分析,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私营个体经济及改组、改制企业税收的征管监督。大力清理陈欠,严格控制新欠,狠抓重点税源行业的清欠工作,力求做到月税月清。加大稽查力度,开展增值税“免、抵、退”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偷税、漏税、骗税和逃税行为。三是坚持公平税负,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抓紧清理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已到期的各项税收优惠一律停止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出台税收减免和税收先征后返政策,擅自出台的政策要立即纠正、废止。四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对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强检查监督,加强重点部门和重点收入的征收工作。
二、确保重点,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必须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财政支出顺序,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到有“保”有“压”。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按照“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首先安排好工资性支出,绝不允许在预算安排中留下工资性支出的硬缺口,绝不允许用挤占、挪用、拖欠职工工资的办法搞建设。进一步重视社会保障工作,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大财政对低保工作的支持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指示精神,严格按预算和进度安排支出。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救灾支出外,今年市级财政原则上不追加新的支出。各辖市、区财政也要严格执行预算,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艰苦奋斗,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
三、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财政支出制度改革。一是推进预算编制改革,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市级在抓好今年6个部门开展部门预算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3年全面推行部门预算。二是全面深化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核心就是逐步实行“收支脱钩”,今年要切实做好公安、法院、环保、计划生育等执收执罚部门的行政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作。对所有暂不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范围。四是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政府采购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努力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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