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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市政工程政府采购成绩斐然
发布日期:2006-05-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针对财政性投资市政工程预算较大,经审计下降幅度不够明显的现象,从2001年下半年起,武进区开始对财政性投资市政工程进行政府采购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显著效果。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武进政府采购机构先后对煤气、自来水、燃气管道;排污设备;路灯;警示桩、防护栏等交通设施;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和绿化工程养护等市政建设项目招标采购22次,实际采购价1195.20万元,比预算金额节约679.57万元,节约率达36.25%;比一般市场价节约240.68万元,节约率达16.76%,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采购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武进区对市政工程开展政府采购所以能取得成效,领导的重视协调是关键,采购单位的支持配合是保证,政府采购机构的不懈努力是基础。在市政工程纳入政府采购之初,由于思想认识上的缺位,加上涉及到部门利益的调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多方阻挠,设置障碍,可谓举步维艰。对此,政府采购机构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有关领导出面协调下,统一了各方认识,得到了采购部门和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基础上,政府采购机构对财政性投资市政工程政府采购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和精力,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招标方式和评标定标办法,其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规范的操作程序、透明的采购过程得到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肯定。目前该项工作已经步入正常轨道。
新近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将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纳入了政府采购。武进区对市政工程开展政府采购,正是为探索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如何通过市场机制运作,达到节约资金,消除腐败,规范市场秩序的目的提供了有益尝试。为更好地行使政府采购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协调处理好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机构与计划、建委等行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关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明确职能定位,规范操作程序,建立互动机制,共同做好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
(采购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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