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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财政局建章立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发布日期:2006-10-23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溧阳市财政局修订和完善5大类24项制度,以完善的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制订《溧阳市财政局机关办事议事规定》、《溧阳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规范财政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制订《溧阳市财政局内部岗位责任制》,完善相应的资金拨付和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以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合理。三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选拔任用,制订《溧阳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十要十不准”》、《溧阳市财政局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承诺》、《溧阳市财政局党建工作要点》、《溧阳市财政局工作纪律》、《溧阳市财政局民主评议先进制度》等规定,围绕“房子、车子、机子、票子、筷子”等方面规范干部廉洁从政;在发展党员、选用干部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竞聘等方式,做到公开透明、择优任用。(溧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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