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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市筹集资金逾1.2亿元促进就业再就业
发布日期:2006-12-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我市为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共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达12280万元。其中预算内安排再就业补助资金达10675万元,比去年增加5709万元,增长115%。截至目前,已下达资金约9400万元。一是为84101人提供职业介绍补贴291万元。主要用于对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事务代理等免费服务进行补贴。同时对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介绍的,按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介绍成功,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元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不满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60元补贴。二是为9919人提供职业培训补贴231万元。主要用于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为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等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包括就业指导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服务的,按照培训工种和培训合格率给予200-400元培训补贴。三是为59843人次提供社会保险补贴7001万元,为29534人次提供岗位补贴 1869万元。主要用于对各类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的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的社会保险、吸纳就业困难对象的各类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劳务派遣企业的社会保险、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社会保险、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对象从事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并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及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三种社会保险补贴。四是为33人办理小额担保贷款贴息4.7万元。主要除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微利项目进行财政贴息外,今年我市对城镇复员转业军人从事微利项目进行全额财政贴息;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创业能力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进城创业的被征地农民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50%财政贴息。(社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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