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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在全省率先对国有财产保险实行政府采购招标
发布日期:2006-12-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财产保险投保程序,节约政府资金,新北区在全省率先对国有财产保险实行政府采购招标管理。在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的全程监督下,新北区财政局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该区国有财产定点保险实行公开招标。通过对资格审查、保费报价、公司评价、理赔综合评价、服务承诺、标书编制等六方面综合评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在本次定点承保资格招标中胜出。通过招标,新北区对国有房产类资产包括建筑物及房屋装饰装修、中央空调、电梯、输电线路保险实行四个统一管理。一是统一承保单位;二是统一险种及范围:财产一切险(附加现金险)、机器设备损坏险、公众责任险(附加险:电梯升降机责任险、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险、停车场责任险);三是统一保险时间:本次定点保险期限为2年,从2007年1月1日起到2008年12月31日止;四是统一费率,招标结果比市场价优惠了近40%。(新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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