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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辖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07-04-20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调动工作积极性,根据《政府采购法》、《常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常财购〔2006〕1号,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组织了对各辖市、区2006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对各辖市、区2006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自查考核阶段,大多数辖市、区都能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本地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信息管理、专家管理、投诉处理、信息统计、培训等内容和环节进行自查总结,在此基础上,按考核测评表的内容和要求逐项实事求是地自查评议,并按时上报了2006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考核自查情况报告。在自查考核的基础上,2007年1月到2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组成了政府采购考核小组,分别对各辖市、区2006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核查考核,最后经过综合测评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主要特点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暂行办法》下发后,各地都非常重视,认真进行了贯彻和落实。武进区、金坛市、新北区等财政局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办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监管水平的提高。在考核小组实地考核时,各辖市、区财政局分管政府采购的领导亲自汇报工作情况,大部分地区都准备了较为全面的年度考核报告。
  (二)内容明确,工作扎实细致。
  整个考核工作有条不紊,有方案有计划,有自查报告、有考核底稿和核查小结。核查小组通过听介绍、实地察看现场、查阅各种原始资料档案、实务操作等方法,全面了解了各地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情况,并按考核测评内容逐项核实评议,核实结束后,就有关情况及时整理和汇总。
  (三)促进了工作创新和规范。
  在考核过程中,各地认真回顾了一年来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及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考核工作不仅为各地自身规范政府采购监管行为,促进本地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规范提供了契机,而且通过考核形成了互相取长补短、积极创新的良好局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在考核中我们也发现个别地区对自查考核工作重视不够,自查考核材料上报不够及时,内容也过于简单且缺乏针对性。此外,一些地区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考核结果
  2006年,在各地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根据《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组织了对各辖市、区2006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评比,经过自查考核、核查考核,结合平时检查记录,进行综合测评,评选出2006年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名单附后),现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成绩,为把我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再作贡献。

  附件:2006年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获奖名单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2006年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获奖名单

  一、设政府采购中心的地区
  一等奖:武进区财政局 金坛市财政局
  二等奖:天宁区财政局 溧阳市财政局
  二、不设政府采购中心的地区
  一等奖:新北区财政局
  二等奖:戚墅堰区财政局 钟楼区财政局

各辖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调动工作积极性,根据《政府采购法》、《常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常财购〔2006〕1号,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组织了对各辖市、区2006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FX:PAGE]:
  一、基本情况
  这次对各辖市、区2006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自查考核阶段,大多数辖市、区都能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本地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信息管理、专家管理、投诉处理、信息统计、培训等内容和环节进行自查总结,在此基础上,按考核测评表的内容和要求逐项实事求是地自查评议,并按时上报了2006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考核自查情况报告。在自查考核的基础上,2007年1月到2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组成了政府采购考核小组,分别对各辖市、区2006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核查考核,最后经过综合测评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主要特点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暂行办法》下发后,各地都非常重视,认真进行了贯彻和落实。武进区、金坛市、新北区等财政局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办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监管水平的提高。在考核小组实地考核时,各辖市、区财政局分管政府采购的领导亲自汇报工作情况,大部分地区都准备了较为全面的年度考核报告。
  (二)内容明确,工作扎实细致。
  整个考核工作有条不紊,有方案有计划,有自查报告、有考核底稿和核查小结。核查小组通过听介绍、实地察看现场、查阅各种原始资料档案、实务操作等方法,全面了解了各地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情况,并按考核测评内容逐项核实评议,核实结束后,就有关情况及时整理和汇总。
  (三)促进了工作创新和规范。
  在考核过程中,各地认真回顾了一年来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及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考核工作不仅为各地自身规范政府采购监管行为,促进本地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规范提供了契机,而且通过考核形成了互相取长补短、积极创新的良好局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在考核中我们也发现个别地区对自查考核工作重视不够,自查考核材料上报不够及时,内容也过于简单且缺乏针对性。此外,一些地区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考核结果
  2006年,在各地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根据《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组织了对各辖市、区2006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评比,经过自查考核、核查考核,结合平时检查记录,进行综合测评,评选出2006年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名单附后),现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成绩,为把我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再作贡献。

  附件:2006年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获奖名单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2006年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获奖名单

  一、设政府采购中心的地区
  一等奖:武进区财政局 金坛市财政局
  二等奖:天宁区财政局 溧阳市财政局
  二、不设政府采购中心的地区
  一等奖:新北区财政局
  二等奖:戚墅堰区财政局 钟楼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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