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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国家税务局、常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意见》的若干操作规程
发布日期:2007-04-27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意见》第十五条的税收管理要求:
  (一)对“扶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科技中介机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等减免备案要求:
  1、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书面合同复印件;
  2、县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外国企业从境外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的,应附报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书面合同以及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技术转让许可文件);
  3、开具发票存根联复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对“科技中介机构为完成特定服务项目,聘请属于海外留学人员和国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所支付的咨询费、劳务费用可直接进入成本”所得税税前扣除备案要求:
  1、县(市)以上科技局对科技中介机构从事科技中介服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2、特定服务项目合同;
  3、海外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或国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咨询费、劳务费发票;
  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意见》第十九条的税收管理要求:
  (一)对“国家及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暂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营业税等减免要求:
  1、营业税减免暂报地税部门备案要求:
  (1)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的认定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报告期企业财务报表;
  (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报地税部门备案要求:
  (1)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的认定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4)报告期企业财务报表;
  (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3、所得税备案要求:
  (1)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的认定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报告期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对“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取得软件证书的,可申请享受国家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 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减免要求:
  1、增值税减免要求:
  (1)《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表》;
  (2)省信息产业厅软件产品认定批文;
  (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申请表》;
  (4)省信息产业厅软件产品认定证书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2、营业税备案要求[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无减免税规定:
  (1)提供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2)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3、所得税审批要求:
  (1)减免税申请报告;
  (2)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报告期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6)省级以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税务等部门组织的动漫企业的认定证书和年审报告资料;
  (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
  三、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意见》第十一条的税收管理要求:
  (一)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组建的企业,其职工的工资发放水平按“两低于”原则列支成本” 所得税备案要求:
  1、申请当年及上一年所得税征收方式均为查账征收;
  2、持续生产经营满一个会计年度且盈利;
  3、劳动部门批准的“两低于”工资方案;
  4、“两低于”计算表或者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计算表;
  5、经劳动部门审定的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清(结)算表;
  6、经劳动部门审核通过的《常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审查意见通知书》。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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