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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常州市基层财政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27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财政局:
  现将《2007年常州市基层财政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7年常州市基层财政管理工作要点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 

      
2007年常州市基层财政管理工作要点

  2007年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服务“三农”、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以推进基层公共财政“三大体系”建设为重点,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促进乡镇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公共财政制度和促进农民减负增收的长效机制为中心任务,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惠农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提升耕契“两税”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两税”收入的稳定增长。
  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一)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到农村综合改革的新阶段,改革的形势、任务和工作重点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拟在省就相关职能明确后,重新调整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地要按照省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确保有专人负责。要切实将农村综合改革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改革。
  今年省第二批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已确定我市为新北区。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在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和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方面有所突破。做好富余人员分流工作,对乡镇事业单位富余人员,通过辞职创业等多种途径进行分流安置,确保改革平稳推进。要按照省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协调指导,加强试点经验总结和情况综合,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协同编办、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积极做好试点工作,确保完成改革任务。非试点地区要关注改革试点情况,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情况的调查摸底,为将来开展改革打好基础。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清理、审计和化解工作。
  (二)深化我市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一是按照总额包干、区域内政策基本统一、向务农职工适当倾斜和补助资金直接通过“一折通”发放到人的要求,公平合理分配省补助资金,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农场职工的关爱。二是清理和规范农场收费,坚决保证农场职工现有负担三年内不加重。三是落实综合配套措施,逐步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包括:加快推进农场社会性职能剥离改革;深入实施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加对国有农场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投入。
  (三)继续落实粮食直补、综合补贴等惠农政策,进一步完善补贴办法。继续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助,促进我市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
  (四)深入推进我市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继续健全完善“一折通”平台,通过政府推动、部门协作,逐步扩大“一折通”发放财政涉农补贴项目范围。从2007年起,除现有项目外,以辖市区为单位,凡发放对象超过一定人数、补贴资金超过一定数额的补贴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一折通”发放。通过这项改革,促进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权益。
  (五)加大村级经费的财政保障力度,加强对村级经费的管理。在保障全市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村级运转经费的跟踪管理,严格开支标准,切实保证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办公经费等的正常支出需要,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二、“两税”征管工作
  (一)加强税源管理,落实“两税”收入任务。及时全面掌握重点税源信息,制定全市“两税”计划,分解收入任务,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应收尽收。进一步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跟踪税收流程,努力增加地方财力。
  (二)统一规范“两税”征管措施,提高征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基础工作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内部岗位责任制,在“两税”税源建设、拆迁减免管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二手房核价等方面,统一方法,严格程序。规范“两税”会计核算、票证管理。举办“两税”政策讲座和培训,开展监督检查,提高“两税”征收管理工作水平。
  (三)统一全市耕地占用税征管办法,实现财政自主征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财政厅的要求,全面实现耕地占用税财政直征工作。加强同国土部门的配合,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及时取得税源情况,委托国土部门预征保证款,实现财政直接开票征收模式,落实先税后证制度,以税源建设、开票征收、减免管理、会计核算、票证管理、财力结算、信息联网为需求,开发耕占税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耕占税征管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我市耕占税征管水平。
  (四)加大税收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通过对契税政策及房地产税收一体化改革的宣传,发挥好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针对耕地占用税税率调整,加大税收政策及意义的宣传,促进国家严格保护土地政策的落实。
  三、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支持促进经济发展,培植壮大财源基础。各地要积极运用财税政策杠杆,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培植壮大财源,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有效增加乡镇可用财力。加强征收管理,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杜绝买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财政收入征管秩序的科学、有序。
  (二)积极探索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划调整,乡镇规模扩大,财政收支总量增加,财政保障覆盖面扩大,我市乡镇财政已经兼具城镇财政的特性,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各辖市、区要积极探索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设立乡镇财政分局,赋予更多、更大的财政职权。在武进区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新北区将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开展乡镇财政分局试点,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试点。
  (三)全面推行乡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革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在坚持“三权不变”的原则下,以“一建立、二统一、三规范、四健全”为主要改革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从2007年开始,首批试点乡镇要按照要求,认真实施试点方案, 确保完成改革目标。非试点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以适时扩大实施范围。各地区要按季报送改革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今年省将加强对这项改革工作的考核,制订专项考核办法,对不能如期实施改革或改革工作明显偏离有关规定的,在工作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全面推行乡镇部门预算改革。改革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方法,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完善乡镇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建立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实现依法理财,增强乡镇财政调控能力,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乡镇财政部门和广大乡镇财政干部要树立和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以“财政服务大厅”和“一折通”为平台,围绕服务“三农”、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基层政权、服务新农村建设,努力拓宽为单位、为基层、为农民服务的渠道,逐步建立起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
  (六)提升素质,切实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各地要以本次镇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抓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实施乡镇财政干部继续教育工程,利用高校、网络等平台培训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新财务会计制度、现代科技信息知识、现代管理知识以及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鼓励和激励乡镇财政干部提高文化层次、专业层次,培养一批较高层次的复合型干部,为乡镇财政更好地发展储备人才。二是抓管理。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利用现代管理知识和管理手段,以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和档案规范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促进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内部管理水平。三是抓调研。围绕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摸清情况,摸准数据,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主动为乡镇政府、领导决策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改进财政管理、提升财政管理能力服务。四是抓廉洁。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廉政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依法行政。定期开展学习教育,增强乡镇财政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警钟长鸣,从制度和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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