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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7-05-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全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又快又好推进“两个率先”,现作如下决定。
  一、抓住战略机遇,增强创新能力
  1.建设创新型城市是经济社会取方式实现根本转变的必然选择。当前常州正处在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升级、重点企业加快做强做大、增长方式加快根本性转变的关键时期,谋求发展质量更高、经济结构更优、实力后劲更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迫切需要科技进步的支撑、需要自主创新的推动。增强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是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城市综合实力、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必然要求,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解决资源、环境制约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推进“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的重要支撑。全市上下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提高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大意义,紧紧抓住以科技创新为特征的新一轮重大战略机遇,推动常州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常州特点的创新型城市之路。
  2.目标任务。围绕培育创新主体、完善创新体系、优化创新环境、增强创新活力的要求,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高于40%,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2300亿元以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超过500家;其中规模超10亿元企业50家以上。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2%,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5%,各类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投入在全社会研发投入中所占比重超过90%。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成为全省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和高素质人才集聚基地。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常州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富有特色、创新机制健全、创新环境完善、各类企业充满活力的创新型城市。
  二、做强做优企业,培育创新主体
  3.突出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企业是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各类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创业成长型企业,都要因企制宜,自觉加大创新研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投入,积极开展产学研结合,培育创新人才,开发更多新品,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申报建立“一站两中心”。各级政府、财税、金融部门要集中力量,政策倾斜,重点支持上规模、成长型、有爆发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重点是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4.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设立地方创新资金,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各类技术创新活动。选择一大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试点,推动各类成长型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大批领军人才的科技创业活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向创新型企业倾斜,建立创新型企业跟踪评估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创建省级、国家级创新型企业。
  三、做大做新产业,巩固创新阵地
  5.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三药”科技、新能源与环保、软件产业等六大领域为重点,加快关键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加强产业链的集成创新,占领产业制高点。大力培育动漫、现代设计等创意产业,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确保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三倍增”计划,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为目标,支持一批先导性和产业链长的高新技术项目,努力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三倍增”、高新园区“二次创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产学研合作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五大科技创新工程。
  6.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建设软件、“三药”科技、轨道交通车辆及部件、数字视听设备、新型涂料、输变电设备、新能源、新材料等八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成创新,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明显竞争力的产品群,培育一批自主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具有较大经济规模的创新型企业和集团。提高特色产业基地的组织程度和超常规发展能力,加快形成技术高地、产业高地和规模企业高地。
  7.提高开发区发展水平。以常州高新区和武进高新区为重点,建设一批标志性工程,带动产业发展和升级,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二次创业”。努力吸引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在开发区转化,吸引跨国公司研发和营运中心在开发区落户,吸引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开发区建设,鼓励企业创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使开发区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区和示范区。
  8.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广泛运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自动控制、现代生物、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企业先进装备和现代化管理水平,降低资源消耗,促进传统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传统产业的科技含量。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增加设备投入,改进生产工艺。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业效益为中心,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效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四、尊重各类人才,壮大创新队伍
  9.壮大人才队伍。持续推进“515”企业明星工程、“686”科技英才工程,以重大科技任务凝聚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快形成科技创新的三支人才队伍,即在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关键技术领域的创新领军人才队伍;在自主创新中充分发挥核心作用,有创新、裂变扩张能力的企业家队伍;具有创新意识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以高级科技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智力支持,引进更多的高新技术和重点项目,加快形成技术和产业新优势。鼓励在常高校发展应用学科,培育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优化现有学科和专业结构,为高新技术产业培养大批急需人才。
  10.优化创新环境。从引进、培养、使用等环节推进创新创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大对创新人才引进、培养的资助力度,鼓励科技人员向企业流动,向产业集聚。凡引进符合常州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各项政策资助;高层次人才自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创办企业或实施成果转化的,项目优先立项,并可享受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等优惠政策;海外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可享受海外留学人员创业资金的资助;建立开放、流动、竞争的用人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科技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引导和支持企业吸引、稳定和培养优秀人才。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我市科技工作者,按规定给予重奖。
  五、加强设施建设,构建创新平台
  11.加强科教城建设。促进科技与教育资源有机整合,在科教城建立科技、教育和社会共享的公共教育平台、科技发展平台和社会服务平台。建立科技教育和产业的创新联盟,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对接活动;制订引进研发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和企业集团(研发)总部的政策,大力引进名校、名院、名所和名企。努力使科教城成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和常州高科技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集聚区。
  12.加强科技创新设施建设。建设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依托重点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校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平台,提高承接重大科研攻关任务的能力。依托技术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公共检测平台,提供全方位的检测服务。依托科技情报机构和高等院校建设专业化的公共科技信息平台,提供科技文献、标准、情报和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在集聚和服务企业、提升产业竞争力中的作用。
  13.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培育运行规范、诚信高效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加强技术开发、技术交易、技术评估与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中介机构建设,促进技术和知识的有效流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大力兴办产权多元、具有市场主体地位的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14.加强科技孵化器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创办各种类型、各具特色的科技孵化器,形成综合性与专业性、公益性与盈利性相结合,竞相发展、功能互补、信息共享的开放型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完善科技创业中心、软件产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重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功能。
  六、运用各类资源,拓宽创新渠道
  15.加强国内科技合作。加强企业与大学、大院、大所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合作,积极引进大院名校来常设立研发分支机构。抓住中科院知识创新三期工程建设机遇,每年举办中科院一常州科技成果对接活动,不断创新合作机制,扩大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涵,以更大的力度吸引各类科技成果来我市转化。资助企业引进科研成果,开展联合攻关,奖励已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加大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合作力度,努力吸引国家863和973等重大科技项目落户并产业化。大力支持在常高校院所与本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在常高校院所在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服务作用。
  16.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实行“引进来、走出去”双向开放,支持我市企业、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加入双边、多边科技合作,促进我市科技研发活动的国际化。鼓励企业境外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境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及大学等来常独资设立或与我市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合作设立科技研发型企业或机构,促进外资企业研发活动的本土化。
  七、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创新内涵
  17.加强知识产权统筹协调。以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建立知识产权、工商、版权等部门协同管理的大格局。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及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18.加强重大专利开发。加强优势产业及骨干企业专利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加强专利技术引进开发和转化实施,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大幅度提高发明专利占有量。制定和完善支持重大专利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鼓励政策,加大对核心专利技术申请、实施及保护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19.加强知名品牌建设。鼓励支持企业争创名牌,加大名牌出口商品培育和保护力度,推进企业现有的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延伸升级,争创驰名商标。提高产品质量,推进区域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开展自主品牌经营,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综合竞争力的国际品牌。挖掘具有独特地理环境和特殊工艺生产的商品,促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地区品牌的发展。
  20.强化技术标准推广。鼓励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主持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订或修订。支持企业在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组织标准的同时,着力推进企业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
  八、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
  21.健全创新的激励机制。用足用好国家、省推进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从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方面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制度及政府首购政策和订购制度。继续深化以产权、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为重点的企业改革,鼓励科技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参与入股投资和增资扩股。
  22.强化政府投入的引导机制。加大各级政府对自主创新的投入,市本级科技投入在前几年倍增的基础上确保持续、稳定增长。每年新增的科技三项费用全部用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开发和保护,优先解决市场资源配置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早期投入等问题。优化政府科技资金配置方式,集中市财政各类科技资金,按照功能分类设置专项资金,用于国家、省重大创新项目、各级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自主创新活动中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应用及保护。
  23.建立科技投融资的扶持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资本的有效结合,支持成长型科技企业做大做强,上市公司要加快产业升级,进入高新技术领域。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国内、国际证券市场融资。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或个人以多种形式组建风险投资公司或创业投资公司,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科技创业企业。完善市担保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引导担保公司为高新技术项目、中小科技企业提供担保。
  24.完善科技管理的协调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制定重大科技政策的决策机制、开展重大科技活动的组织机制,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的专家咨询、行政决策、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制度,推行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招投标制度,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提高科技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九、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创新环境
  25.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抓科技、抓人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增强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强大合力。切实把建设创新型城市作为支撑和引领常州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实施《常州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市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科技创新创业政策和实施细则,保证落实到位。
  26、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企业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考核评估体系,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和产出、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知名品牌的创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方面进行评估,实行年度考核,奖励科技进步监测考核前十名工业企业。开展辖市、区技术创新目标考核,增强全社会推进自主创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全市“十一五”科技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27.提升全民科技素养。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全体民众增强勇于攀登科技高峰的信心和勇气。倡导崇尚创新、追求科学的社会风尚,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强化市民科学普及活动,在全社会培育创新意识,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升公众科学素养。重视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活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种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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