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内容
 
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7-08-27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新农村文化建设进程,切实解决农民“看书、看电影、看戏难”的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以下简称“三送工程”)。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送科普书籍、送电影、送戏”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着力繁荣农村文化,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较好的发展局面。但是,农村文化活动特别是经济薄弱地区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与我省“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农村文化设施落后,现有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长期巩固阵地、正常开展活动、繁荣农村文化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少数地方落后文化充斥农村文化市场,封建迷信活动屡禁不止,农民看书、看戏、看电影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文化活动相对贫乏,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这种状况已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这是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江苏的重要内容,是我省早日实现“两个率先”宏伟目标的内在要求,是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让老百姓方便地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我省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目标任务
  “三送工程”由各级政府组织开展,市、县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省文化厅、财政厅对经济薄弱地区组织开展“三送工程”活动给予扶持,其中:
  1、“送科普”。省对经济薄弱地区各乡镇图书室赠送科普书籍,标准为每年每个乡镇图书室送价值1万元的图书。
  2、“送电影”。按照农村电影“2131”工程要求,省对经济薄弱地区开展“送电影”活动,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
  3、“送戏”。省对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开展“送戏”活动,标准为每个乡镇每年4场演出。全省其他地区要参照省文化厅、财政厅开展“三送工程”活动的目标任务,相应组织开展“三送”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地自筹解决。
  三、实施办法
  1、“送科普”。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集中购买农村适用、农民喜爱、内容健康的科普图书,直接配送到全省经济薄弱地区的县(市、区)图书馆,县(市、区)图书馆再分配给所属各乡镇文化站,由乡镇文化站以流动文化服务的形式,将图书送至行政村文化活动室,方便群众就近读书。
  2、“送电影”。“送电影”活动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各乡镇文化站负责实施,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所需电影拷贝由省集中采购、免费配送给经济薄弱地区县(市、区)。省文化厅建立省级片库,配备部分电影拷贝,同时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广数字电影,逐步由胶片放映过渡为数字放映。
  3、“送戏”。“送戏”活动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形式,向本地区或外地文艺表演团体购买雅俗共赏、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演出,送到所属各乡村给老百姓免费观看。省对经济薄弱地区扶持开展文化“三送工程”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2、3,其他地区可根据本意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三送”活动实施方案,报省文化厅备案。
  四、组织领导组  长:章剑华(省文化厅厅长)
    副组长:马  宁(省文化厅副厅长)        江建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倪道潜(省财政厅科教文处处长)        韩  红(省文化厅计财处处长)        倪国强(省财政厅科教文处副处长)
        方标军(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        徐循华(省文化厅科教与产业处副处长)   谷  峰(省文化厅社文处副处长)        
                       王秀云(省文化厅科教与产业处副调研员)
  “三送工程”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科教与产业处,承担“三送工程”活动领导小组的具体日常工作。
  五、检查考核省“三送工程”由省、市、县文化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检查考核,以县为基本考核单位。考核方式主要是采取登记验收制度,即每放映一场电影、每举办一次送戏、每交流一次送书活动,均要登记统一的《“三送”活动回执表》(样式见附件4),一式四联,县文化局、乡镇文化站、村委会及本人(团)各留1联,《回执表》内容必须详实、全面,不得漏项。各县(市、区)文化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三送”活动回执表》审核,统计汇总后作为拨付补助经费的依据。省文化厅、财政厅将组织巡查,建立严格的考核抽查制度,发现有一次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该县(市、区)的省专项补助。各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实施“三送工程”为契机,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加强乡镇文化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活动,创新农村文化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文化大省步伐,为构建和谐江苏、文化江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江苏省“送科普下乡工程”实施计划》
     2、《江苏省“送电影下乡工程”实施计划》
     3、《江苏省“送戏下乡工程”实施计划》     
     4、《县(市、区)“三进工程”活动回执表》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江苏省“送科普下乡工程”实施计划

  近年来,各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特别是全国、全省基层文化工作会议召开后,全省农村文化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得到有效改善。但受经济条件制约,我省部分经济薄弱地区的县(市、区)、乡镇图书馆(室)购书经费短缺,藏书匮乏,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办发27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要求,省文化厅、财政厅决定对经济薄弱地区实施“送科普下乡工程”。
  一、“送科普”的内容坚持健康性、可读性、实用性的送书原则,适合农村读者需要。所送图书门类包括市场经济、法律、科普、农业科技、医药保健、文学艺术、生活百科、历史知识、体育娱乐等。
  二、受赠图书乡镇文化站的任务
  (1)要提供保存图书和借阅的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米;
  (2)要有接受过县以上图书馆业务培训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流动送书员;
  (3)每年流动送书到所属的各村不少于2次/村,并建立登记考核制度;
  (4)要建立图书借阅、保管制度;
  (5)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20小时。
  三、实施办法
  从2006年起,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集中购买农村适用、农民喜爱、内容健康的科普图书、文学读物,直接配送到全省经济薄弱地区县(市、区)的图书馆,县(市、区)图书馆再分配给所属各乡镇文化站,由乡镇文化站以流动文化服务的形式,将图书送至所属各行政村文化活动室,方便群众就近读书。流动送书员每交流送书到一个行政村,由该村委会主任填写《“三送工程”活动回执表》,由乡镇文化站核准盖章,并统计上报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建立登记考核制度。建立省送科普下乡工程图书配送中心,配送中心设在南京图书馆,由南京图书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拟定配送图书名录并提交领导小组审核;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配送图书书目,做好统一采购和分编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受赠图书馆(室)名单,采取切实措施,保质保量、及时将图书送到接收单位。为加强管理,所送图书由省图书配送中心统一分类、编目,并加盖(贴)“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送书下乡工程赠书”专用章或标签。
  四、实施步骤
  1、4月初,省图书配送中心拟定配送图书名录并提交领导小组审核,省送书领导小组审定配送图书名录;
  2、4月底前,省图书配送中心根据确定的配送图书名录,填报政府采购计划,完成采购任务,并完成加盖(贴)“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送书下乡工程赠书”专用章或标签任务;
  3、5月15日前,省图书配送中心按照受赠的县(市、区)图书馆名单,将图书发运至有关县(市、区)图书馆;
  4、5月底前,各县(市、区)图书馆将受赠图书发运至各乡镇文化站图书室。
  5、年底前,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将受赠图书借阅量和流动送阅量统计完成年度考核,并统计上报省文化厅。 
  五、经费预算省财政按照经济薄弱地区乡镇数量和每乡镇1万元标准安排省“送书”专项经费,按照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支付给中标的出版社。


江苏省“送电影下乡工程”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农村新五件实事的要求,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决定从2006年起,对经济薄弱地区实施“送电影下乡工程”(即“2131工程”)。
  一、重要意义农村电影工作是基层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于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传播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抵制愚昧落后、封建迷信和腐朽思想的蔓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构建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办法“送电影下乡工程”是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公益放映活动,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各乡镇文化站负责具体实施,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所需电影拷贝由省集中采购免费配送,省文化厅建立省级片库,配备部分电影拷贝,同时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广农村数字电影,逐步由胶片放映过渡为数字放映。
  三、县文化局和乡镇文化站的任务
  (1)要提供或责成放映员提供放映设备;
  (2)要落实有放映技术的放映员;
  (3)每村每月至少放映一场电影,并建立登记考核制度;
  (4)要建立电影拷贝租借、保管和交流放映制度。
  四、实施步骤
  1、2月底前,省送电影领导小组审定送电影名录;
  2、3月完成电影拷贝统一采购任务;
  3、4月15日前,省文化厅将电影拷贝发运至有关县(市、区)文化局;
  4、4月底前,各县(市、区)文化局将受赠的电影拷贝发运至各乡镇文化站,实施交流放映;
  5、年底前,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将送电影放映量完成年度考核,并统计上报省文化厅。
  五、经费预算省对经济薄弱地区“送电影”按照80元/场标准给予补助;对省集中采购的电影拷贝按照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支付给中标的电影公司。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所需经费由各市、县自筹解决。同时,省对经济薄弱地区每年资助100家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点,把配送电影拷贝与数字电影设备租赁结合起来,实现农村电影设备逐步更新过渡。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五年后设备产权归乡镇文化站或放映队所有,数字电影具有节目丰富,可选性强、片费成本低、放映质量好的特点。以硬盘为载体,一次可携带20部影片;放映成本每部影片仅收费10元,不放映不收费;放映质量(画面及音效)得到大幅度改善,有效画面达到7米;使用方式灵活,既可用于固定场所放映,也可用于广场社区流动放映。
  六、考核办法每放映一场,由放映员拍摄一张放映时的实景照片作为凭据,由放映地的村委会主任填写《“三送工程”活动回执表》并签字盖章;乡镇文化站核准并盖章;县(市、区)文化局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县(市、区)文化局汇总上报省文化厅,省文化厅、财政厅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确认后按季拨付专项资金。如发现一次弄虚作假的,则取消该县(市)全年专项补助经费。


江苏省“送戏下乡工程”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农村新五件实事的要求,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决定从2006年起,对经济薄弱地区实施“送戏下乡工程”。
  一、重要意义农村文艺演出是农村文化活动开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形式,是基层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于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传播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整体科学文化素质,抵制愚昧落后、封建迷信和腐朽思想的蔓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构建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办法“送戏下乡工程”是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公益文化活动,由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形式,向本地区或外地文艺表演团体购买雅俗共赏、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演出,送给所属各乡村老百姓免费观看,实现每乡镇每年送戏演出4场的目标。
  三、县文化局和乡镇文化站的任务(1)负责审核演出节目的质量,确保演出的节目要雅俗共赏、健康向上、当地老百姓喜闻乐见;(2)聘请有一定演艺水平的文艺表演团体;(3)演出人员规模要在20—30人左右,时间为2个小时左右;(4)每乡镇每年至少送戏4场,并建立登记考核制度;(5)坚持送戏下乡常年化、制度化。
  四、经费预算省安排经费对经济薄弱地区按照2000元/场标准给予补助。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所需经费由各市、县自筹解决。
  五、考核办法每送戏演出一场,由文艺表演团负责人拍摄一张演出时的实景照片作为凭据,由演出地的村委会主任填写《“三送工程”活动回执表》并签字盖章(演出地在镇区的由乡镇文化站长填写小《“三送工程”活动回执表》并签字盖章);乡镇文化站核准并盖章;县(市、区)文化局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县(市、区)文化局汇总上报省文化厅,省文化厅、财政厅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确认后按半年一次拨付专项资金。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次弄虚作假行为的,则取消该县(市、区)当年所有送戏的专项补助资金。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