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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级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等农业重点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05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 州 市 农 林 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农发200839

常财农200824


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级优势农产品

基地建设等农业重点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机)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规范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关于改革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现将2008年度市级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设施农业建设三个市级农业重点项目的招标指南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2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论证。请各辖市(区)根据指南要求,结合当地资源和农业发展实际,组织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的投标工作。要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对拟投标项目的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和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论证,明确项目资金的筹措渠道和筹措方式,落实建设地点,科学组织项目申报。

二、投标对象。凡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及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一)参加投标的单位属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实行企业化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上年有盈利业绩,必须与农户形成产、加、销利益关系,能切实带动农户增收;鼓励农业企业寻求相关科研、推广单位作为项目实施的科技支撑单位;

(二)项目基地所处位置交通方便,生态环境较好,并通过产地环境综合评价申报单位主要农产品取得必需的产品认证;

(三)近三年来承担的省、市级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较好,并已通过项目验收(不含未到期的项目,截止到2008331日);

(四)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资金自筹能力和科技应用、开发能力,申请财政补助与单位自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4以上(对农户补助部分除外)。

(五)申报单位今年的投资总规模要求达到200万元以上,上年已立项过的项目单位,今年原则上不再申报。如今年项目另选新址,且基地建设规模较大的,只给予一定补助。

(六)每个项目单位只可申报一个项目,不可重复多报。

三、项目申报

(一)各辖市区农林(机)局、财政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项目的投标工作,并对投标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凡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概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按照本指南的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填制财政部统一制发的《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并提供必要的附件资料

(三)经审查和筛选后,各辖(市)区农林(机)局、财政局对拟投标的项目进行汇总(汇总表另行下达),并联合行文上报市农林(机)局、财政局。

(四)项目投标文件、《标准文本》及有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均为A4纸规格,《标准文本》、项目汇总表为Excel格式软盘,分别报送市农林(机)局科教处、市财政局农业处各一份。

(五)投标截止日期为20084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和资金管理。市将统一组织项目评审,择优立项,并对项目采取以下实施措施:

(一)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市农林局、市财政局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合同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的实施内容和更改资金使用计划。如因重大情况发生变动,要征得市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方可调整。

(二)财政报账制。按照市财政局常财农200215号文件规定,项目财政资金统一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三)项目单位单独设账。按照省财政厅苏财农200278号文件进行项目资金核算,按照市财政局常财农200544号文件规定,规范项目支出原始凭证管理。严禁白条报支,大额项目款不得用现金支付

(四)资金审计制。项目竣工后由指定的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资金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五)验收报告制。项目实施期限至200810月底。项目到期后,各辖市区进行项目初验与绩效评价考核,并将项目总结材料报市;市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12008年市级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招标指南

22008年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指南

32008年市级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指南

4项目承诺书

5附报资料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农业   项目   申报   通知                         

  常州市农林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4印发 

  打字:董 云            校对:汤          共印50

 

附件1 

2008年市级优势

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招标指南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农业区域布局,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加快培育和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农业产业带和产业区,打造“十亿元产业、五亿元基地、亿元产品”,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08年度我市继续实施市级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
    一、建设原则
    市级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是一项起点高、涉及面广、示范作用大、带动性强的重点农业工程,今年重点要围绕打造 “十亿元产业、五亿元基地、亿元产品”的目标要求,切实把握以下建设原则:

一是以《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中的优质粮油、花卉苗木、特种水产、畜禽养殖、经济林果、优质茶叶这六大主导产业为重点,发挥各地区域优势和资源特点,按照标准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的要求,重点投资建设一批规模较大、市场相对稳定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是以品牌建设为抓手,建设名牌产品,延伸产业链,推进产业升级。各地要积极鼓励当地相关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建设主体承担项目品牌建设,坚持产业化开发,实现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实现对农产品的全程化质量控制,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是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原则。实行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并通过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科技种植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建立产加销一体化的运行模式,增加农民种养收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四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技术,积极推行农业清洁化生产,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二、建设重点、区域性布局和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各地区具体产业特点,同时将有一定实力的特优产业向“十亿元产业、五亿元基地、亿元产品”发展,具体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粮油、花卉、苗木、茶叶、林果、时令水果、蔬菜、食用菌、蚕桑),畜禽、水产养殖基地。

优质粮油基地主要位于金坛的白塔、洮西、儒林一线以西和以南地区,包括溧阳市全境,以及武进的南部、西部地区;花卉苗木重点发展以武进夏溪、嘉泽、湟里、东安、卜弋、奔牛和金坛尧塘、河头为主体的花木优势产区,适度培育金坛薛埠、茅麓和溧阳近郊、西部丘陵等地的新兴绿化苗木产区。时令水果扶助武进东南部地区和溧阳南部的丘陵地区为主,稳步发展名、特、优、新茶叶生产,在都市型农业区域,适度扶助精品果蔬。畜禽养殖基地重点扶持金坛与溧阳浅山丘陵与平原圩区接合部地带的规模畜禽养殖,以及两市西部地区的生畜养殖,加快促进地区畜牧产业向“十亿元”发展。水产基地重点扶持沿长荡湖和湖两大水产养殖区,积极打造“十亿元”产业区。
    基地建设内容重点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总体要求,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的标准化、商品化生产,搞好资源深度开发和高效利用,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改善生产环境,推广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优化产品品质,按照标准化技术规程进行规模化生产,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努力扩大产品出口。
   
(一)种植业生产基地
    1
、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基地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治理,推进“标准化、设施化、产业化”建设,完善配套产品质量控制、产销信息服务等服务功能设施。
    2
、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农产品开发。实施农业标准化,按标准化技术规程组织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提高产品质量,并通过产品分级包装、保鲜、贮存、加工和注册商标等措施,增加产品附加值,促进品牌农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3
、产品优质化建设和高效成套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通过品种改良和技术改造,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生产水平。重点是加强成片基地品种和技术的优化改造,大面积推广优良品种,应用无公害生产技术、设施栽培技术、节水灌溉等高效种植技术以及规模化、商品化的生产管理模式,提高基地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畜牧基地
    1、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或改造畜禽栏舍、放养场地、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和生产设备,重点突出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吸引规模农户进基地集中饲养,建成现代化、集约化、生态化的畜牧示范基地。

2、标准化饲养和高效无污染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是推广应用良种和先进饲养管理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畜禽养殖业粪污综合利用、处理技术、疫病防治技术等,配套完善畜产品安全检测设施和设备,实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有条件的争取通过ISO9000HACCP质量认证。

3、以“十亿元产业”为目标,重点扶持一批地方实力雄厚,发展前景深远的畜牧示范基地。
  
(三)水产示范基地

以建设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无公害水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作为基地建设的重点。基地通过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通过无公害水产品认证,新建基地必须通过环境评价;为农户提供良种、技术、信息和销售服务,围绕产品出口,实施订单渔业和品牌战略,提高鱼虾蟹产业化水平。

     三、立项条件

项目要根据《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选择体现当地优势,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的优势特色产业,突出主导产品,突出品牌建设,突出规模,开展基地建设,带动优势产业发展。每个项目市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核心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品牌农产品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项目立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种植业生产基地

1、生产基地集中连片,具有一定的基础条件。项目建设核心基地集中连片面积优质粮油800亩、花卉苗木500亩以上,并具备相应的设施条件和一定的种植基础,交通便利;

2、产品特色鲜明,发展潜力较大,符合常州市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分品种规划,基地建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带的形成,并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3、当地政府重视,积极性较高,投资主体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资金基本落实。
(二)畜牧养殖基地

1、符合常州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分品种规划,发展潜力较大,基地建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2、项目选址、养殖规模符合畜牧示范区建设的有关规定。

3、畜禽养殖已达到中等养殖场水平,项目基地建设规模,奶牛存栏200头以上、生猪年出栏5000头以上、禽类年出栏10万只以上。

(三)水产养殖基地
    1、当地重视水产业的发展,效益农业发展基础较好,有工作计划和支持鼓励政策;
    2
、所选品种具有当地区域特色,竞争力强,出口优势或潜力明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
    3
、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基础较好,有一定的水产品加工规模,农产品出口有一定基础;
    4
、项目建设基地规模,连片养殖面积2000亩以上且良种培育面积300亩以上。采用“农业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基地+农户”的形式,推行生态养殖技术,良种覆盖率90%以上。 

 
附件2 

2008年市级农业科技

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指南

 

为充分发挥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促进农业科技与产业的全面升级,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市级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建设2008年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做好项目立项招标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按照高效益、新机制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快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组织创新,强化科技示范带动作用。将基地建成展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开展品种推广、技术合作、技术集成、成果转化、产业化经营和带动农民增收的标志性、导向性工程,使之成为农业高新技术的集成转化基地,成为高效生态农业的样板,农民增收的发源地。

二、立项原则

(一)科技创新原则。项目实施单位所引进的品种、技术要在某一产业或某一产品生产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或者实施的项目科技含量高,对面上生产具有较强的促进与带动能力强。重视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示范,并以此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注重机制创新,大力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多元化投入机制,扩大基地建设规模,提高基地建设标准。

(二)基地展示与技术集成的原则。按照“品种技术集成、农科教集成、展示示范推广集成”的指导思想,通过品种、技术的集中展示,形成一批在面上能大面积推广应用的成熟农业技术成果。打造成全市农业新技术的展示中心、农科教结合中心、农业技术指导员的技术培训中心、区域性农业新技术的辐射中心。

(三)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循环、持续、高效”为宗旨,根据生态经济学原理,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结合现代农业的先进技术,建立和发展多层次、多结构、多功能的集约生产经营管理,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实行节能减排,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技术,积极推行农业清洁化生产,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四)农民致富原则。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政府引导,推动当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通过基地的建设,不仅基地的直接经济效益要有显著的提高,而且要对周边地区农户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农户增加收入。

(五)集中连片的原则。按核心区域、紧密辐射区域、松散辐射区域分层布局。核心区域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基地应用的品种新、技术优,对面上具有导向带动作用。

三、支持重点及立项条件

项目以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为目标,促进基地的示范、带动能力的大力提高。每个项目带动农户数量在100户以上,市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消化、吸收和示范推广等建设内容。具体实施方向和立项条件如下:

1种植业科技示范基地。以《规划》确定的重点产区为导向,突出优质新品种的引进与本地优质种源的保护,突出品种引繁基地建设与地方特色品种的开发。重点发展洮滆花木优势产业带,培植特色优势品种,发展高档花卉珍稀苗木。项目基地建设规模,大规格苗木培育与移栽生产示范基地面积300亩以上,珍稀苗木生产示范基地面积50亩以上,高档花卉(容器或工厂化育苗)基地面积1万㎡以上。以金坛、溧阳及武进东南部优势产业带区为重点,进行综合立体开发。发展经济茶果和优质无公害果品等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示范基地连片面积300亩以上。

2特种水产科技示范基地。以“”两湖及沿江渔业区域为重点,发展养殖河蟹、虾类等名贵水产品、特种水产品,进行大规格种苗规模化养殖示范推广,做到基地的无污染排放。项目基地建设规模,设施化培育基地及高效养殖示范基地,河蟹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虾类等名贵、特种水产品基地连片面积300亩以上。

3畜禽科技示范基地。在《规划》确定的畜牧优势产业带区和适宜养殖区域,以良种奶牛、地方特色草鸡、良种鹅、优质瘦肉型猪等为重点,发展规模化、生态型养殖基地;建立地方种源产业基地,抓好二花脸猪、米猪、溧阳鸡等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基地建设规模,良种奶牛存栏200头以上、商品猪年出栏3000头以上、商品鸡(鸭)年出栏10万羽以上、商品鹅年出栏2万羽以上。地方品种母猪建立核心群100头以上,公猪血统3个以上;地方品种禽建立核心群500套以上。

附件3 

2008年市级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指南

 

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现就做好2008年市级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2008年市级设施农业建设项目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根据《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我市明确的主导产业,以改革农业生产方式,改善农业设施条件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升级,积极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同时创新体制和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开发农业,加快构建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二、立项原则

(一)农民增收原则。必须建立“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的运作模式,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要承担技术指导、品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职能,并通过“订单生产”、“利润返还”、“参股分红”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对基地农户的带动能力,切实促进基地农民增收。

(二)直接补贴原则。为体现财政资金对农户的带动作用,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对农户的设施建设进行直接补贴。

(三)生产设施为主的原则。项目重点支持农户所急需的生产设施建设,对项目单位的基础设施只给予少量补助。

三、支持重点

着重围绕优势特色品种,恢复设施农业灾后生产,加强农业物质装备建设,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现代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支持园艺设施栽培基地建设,畜禽养殖基地建设,特种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等。

种植业。支持环节为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等基地温室、大棚、棚架等设施建设,包括组培、喷滴灌及其配套的自动控制设施等。

畜牧业。支持环节为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防火降温以及防疫设施建设。建立县、乡村级畜禽规模养殖基地和示范点,建设以专业乡村、适度规模、连片模式的畜禽生产基地,带动农民增收。

水产业。支持环节为标准化的生态养殖鱼池、工厂化育苗等设施建设。鱼池护坡、增氧、加温、水循环等设备购置、改造等。

四、立项条件

    每个项目总投资150万元以上,其中市财政补助不超过40万元,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农户的生产设施建设。

(一)项目单位与基地农户实行紧密联结,带动农民必须达到50户以上,对基地农户提供种苗或进行疫病防治、技术指导等服务;

(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50%必须用于对农户的生产设施建设进行直接补贴,另50%部分和自筹资金可用于项目有关的设备采购、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创建、市场营销、品种引进和优惠提供给基地农户使用的种子(种苗、种畜禽)等项目建设;

(三)补助农户建设的生产设施,其产权如不能作为农户所有的,必须以零租金或低租金承包给农户生产使用,在该设施的使用年限内不得加租,并与农户签订书面协议加以保证。

(四)补贴农户建设的设施,由项目单位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核算。农户的投资及投工、投料折资,作为项目自筹资金处理。

 

附件4

项 目 承 诺 书

 

市农林(机)局、市财政局:

本单位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已认真阅读项目招标指南及相关文件,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本单位将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此作如下承诺:

1、保证将内容真实的材料及时提供给市农林(机)局、市财政局;愿意向市农林(机)局、市财政局提供任何与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相关的情况,并接受检查和复核;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履行项目合同,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在项目资金(包括自筹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保证按照省财政厅苏财农[2002]78号文件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化核算;按照市财政局常财农[2005]46号文件规定,使用合法的正式票据报支,除零星开支外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项目款。

4、项目中标后,无条件接受市农林(机)局有关产品抽检,并保证初级食用产品合格率达100%

5、本承诺书的内容将作为项目合同的一部份,一并严格执行。

法人代表(签字):

2008     

附件5

附报材料

 

1、项目承诺书;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基地农户的定单、收购合同、合作协议、参股证明、供种合同、技术服务协议等

3、申报单位2007年底资产负债表、损溢表复印件;

4、基地现状及项目建设规划图(须标明申报项目建设内容,补贴农户建设的设施须在图中另行标出),补贴农户建设的设施数量、折合金额的清册2007年已实施市级农业重点项目的,必须另附有项目建设成果图;

5、产品、产地认证(定)证书复印件;

6基地有关土地流转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7、项目单位与技术依托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8、项目单位主办会计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非本单位会计的证书无效)。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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