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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实施考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7-02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0858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实施考评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现将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实施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目标

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考评,实行安全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考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通知》、《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考评方法

(一)考评对象

各辖市(区)政府,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交巡警支队)、安监局、建设局、农林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考评组织

市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日常工作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评内容

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工作内容包括日常巡查考评和年终考评两个方面。

1.日常巡查考评

1)乡镇(街道)巡查内容:乡镇(街道,含开发园区,下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安全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等。

2)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巡查内容:以《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办法》为依据,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许可执行情况等。

2.年终考评

1)各辖市(区)政府和具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部门年终考评内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监机构和安全生产经费落实等情况、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事故处理情况等。

2)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年终考评内容:专项监督管理职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事故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等。

(四)考评方式

1.日常巡查考评。日常巡查考评分两组进行,一组对各辖市(区)内企业依据《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办法》进行巡查,计划全年安排10次,每次在各辖市(区)内随机抽取5家企业。另一组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依据《乡镇(街道)日常巡查考评细则》(见附件1)进行巡查,计划每年全部巡查一次。

每次检查后于当月25日前,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考评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形成点评材料;每季度市安委会组织召开由各辖市(区)分管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综合考评情况点评会,通报季度考评情况,公布考评成绩,分析点评长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2.年终考评。年终考评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年终组织对各辖市(区)和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安全生产年终考评细则》(见附件2)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五)计分办法

各类考评得分均为百分制。年度目标考评总得分100分,年度目标考评总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良好,60分以上不满75分的为合格,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具体计算方法为:

1.各辖市(区)年度目标考评得分在年终考评后综合打分。其中:(l)企业日常巡查得分占总分的30%,企业日常巡查得分=[各辖市(区)每月企业巡查平均分(各企业检查总分/检查单位数)/10];(2)乡镇(街道)日常巡查得分占30%,乡镇(街道)日常巡查得分=乡镇(街道)考评总分/乡镇(街道)数;(3)各辖市(区)年终考评得分占40%。

2.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年终考评分即为年度目标考评分。

四、奖惩措施

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评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辖市(区)及市相关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年度目标考评为合格以上的,按考评等次由市政府对辖市(区)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予一定奖励;相关职能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由市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中未依法履职,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惩处。

五、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政府和市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要求,建立长效管理考评机制,明确职责,确保长效管理考评工作有序推进。

2.加强监管力量。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配备专兼职人员,保证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3.加大经费投入。市设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专项资金,费用由财政列支,用于对成绩突出的辖市(区)和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奖励。各辖市(区)和市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建立奖惩制度,推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

 

附件:1.《乡镇(街道)日常巡查考评细则》

2.《安全生产年终考评细则》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长效管理△  考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6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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