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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现常州市动画基地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22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常财企〔200872 


关于兑现常州市动画基地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常政发〔2007115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常州市动画基地企业扶持政策操作办法》(常财企〔200858号)文件精神,经国家动漫基地认定的动漫企业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总额形成的市、区财政留成部分,三年内奖励给基地企业。经对2007年度符合条件的17家动漫基地企业材料审核,兑现政策208.53万元,由市、区财政各半负担,现市本级对17家企业进行政策兑现,兑现金额合计104.29万元(见附件)。

 

附件:常州市动画基地企业扶持政策兑现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财政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动画基地 企业 政策 通知

抄送:常州市国家动漫基地领导小组。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月928印发

共印30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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