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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财政扶持
发布日期:2008-09-1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我市发布2008年市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招投标指南,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实施财政扶持,获准立项的项目可获市级财政10-20万元的专项扶持。扶持方向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成员开展专业技术、管理培训和提供信息等服务。二是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三是农产品初加工、整理、储存、保险、产品检测等设备购置补助,以及为购置设备而利用银行贷款的适当贴息。四是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组织制定生产技术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五是品牌培育、商标注册,超市准入、销售窗口建设等。六是雇请专家、技术人员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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