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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燮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1-05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常政干〔200837



关于刘燮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燮华同志任常州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常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230印发

共印340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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