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业务工作 >> 内容
 
关于对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20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保证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质量,根据《关于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进行考核管理的通知》(常财会〔2007〕7号),2009年我市继续对从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师资采取考核上岗制。要求各培训单位参加考核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每个师资只能代表一个培训单位,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将取消培训点资格。现将2009年师资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闭卷笔试。

    二、考核内容:《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考核时间:2009年5月22日下午2:00—5:00。

    四、考核地点:常州市化龙巷恒利大厦A座6楼。

    五、考核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六、其他要求:

    请各辖市、区财政局和市各有关单位将参加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考核的人员名单于4月3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联系电话:85681889

    传  真:85681866

    电子邮箱:appletan865@sohu.com

    附件:200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考核报名表(点击下载)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