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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措并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09-08-06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江苏召开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举措。

 

一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重点是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标准,提升公共卫生管理水平。明确2009年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政府全额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发展和业务经费;各级政府设立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确保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落实。

 

二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看病就医。重点是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0年前完成经济薄弱地区700报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1万个村卫生室设备装备任务并继续扶持经济薄弱地区中心卫生院建设,到2011年扶持30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

 

三是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重点是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等,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规范基金使用与管理,改进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2010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鼓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年人均收入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建立筹资标准动态增长机制。

 

四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重点是做好基本药物遴选、调整和管理工作,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

 

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重点是实行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布局,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补偿机制,改善医疗服务,推动非公立医院发展、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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