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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财政五项举措确保市级义务教育绩效工资顺利实施
发布日期:2009-11-11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常州财政局积极落实五项举措,筹措资金,强化服务监管,确保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一是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利用调整年度支出结构,压缩公用经费支出,统筹各校非税收入,财政年度超收等形成的财力,保障绩效工资发放。二是追加年度预算。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机关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将市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列入年度追加预算,统筹预算内外资金5600万元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三是部门联动。市财政、市人事和市教育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在短时间内将政策落实到位。四是规范程序。所有学校取消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等发行形式,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绩效工资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按月将补贴直接划入个人银行卡,其中在职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由财政部门直接划入个人银行卡。五是加强监管。加强对学校国有资产,非税收入的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加强对各单位提取现金的管理,防止违反规定另行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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