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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2-02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常 州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常 州 市 民 政 局

 

常财税〔20102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批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09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国税局 常州市地税局 常州市民政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税收 捐赠 资格 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0129印发

共印30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江 苏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江 苏 省 民 政 厅

 

苏财税〔200940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下达

第三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地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有关规定,现将经认定的第三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名单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执行,共同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工作。

 

附件:江苏省2009年第三批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名单(点击打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税局

江苏省地税局  江苏省民政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捐赠 税前扣除△ 资格 通知

抄送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91225印发

共印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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