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内容
 
关于印发《常州市区土地收储评估工作选聘中介机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07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常财规〔20102


 

关于印发《常州市区土地收储评估工作

选聘中介机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区土地收储评估工作选聘中介机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常州市区土地收储评估工作选聘中介机构实施办法(点击打开)

2.常州市区收储地块评估审计委托合同(点击打开)

3.有关评估审计机构选聘情况初审表(点击打开)

4.参加项目摇号抽取相关评估审计机构人员签到表(点击打开)

5.电子摇号系统抽取评估审计机构结果一览表(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国土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土地 评估 机构 办法 通知

抄送:市审计局、常州产权交易所。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0429印发

共印40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