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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静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25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常财党〔201011

 


关于朱静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处室、事业单位:

因内设机构名称变更,经研究决定:

朱静雅同志任工贸发展处处长;

刘明同志任金融处处长;

张建伟同志任教科文处处长;

沈敏同志任绩效管理处处长;

田军同志任税政法规处副处长;

史彩芳同志任工贸发展处副处长;

梁晓英同志任绩效管理处副处长;

包文忠同志任绩效管理处副处长;

邬岚同志任工贸发展处副主任科员;

徐永萍同志任工贸发展处副主任科员;

孙长林同志任金融处副主任科员;

贝珏同志任绩效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上述同志原任职务自发文之日起予以免去。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职务 任免 通知

抄送:江苏省财政厅、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0825印发

共印10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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