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常财党〔2010〕13号
关于薛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处室、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薛勤同志任税政法规处处长,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涛同志任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处长,免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职务;
孙波同志任财务总监,免去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沙雅凤同志任财务总监,免去科教文处副处长职务;
丁志刚同志任工贸发展处副处长,免去企业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潘晓燕同志任金融处副处长;
李佩芳同志任教科文处副处长,免去科教文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徐磊同志任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谈洁同志任会计处副处长兼注协秘书处副秘书长;
吴剑同志任预算编制审核中心副主任;
王新宇同志任财政结算中心副主任,免去国库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干部 职务 任免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市人社局。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日印发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