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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2010-04-12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金坛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积极成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员平均费用同比减少50%左右,门、急诊量增加近20%。一是强化组织人事保障。成立由市长、分管市长为正副组长,财政等九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建立结构合理、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制度。二是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出台《金坛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对基层医疗机构三年各项收支进行汇总分析,确定2010年总额约4000万元的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额度。三是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出台《金坛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等三个考核细则,将绩效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和奖惩挂钩。四是提高报销比例。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居民医保提高19%,城镇职工医保提高5%。五是加强药物配备和监管。从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公布的4家常州企业中选取2家配送企业;成立基本药物管理领导小组和30人专家组,按价格合理、质量优先、品牌优先的原则科学遴选药品;加强监督力度,清理目录外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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