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政动态 >> 本局动态 >> 内容
 
我市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0-09-13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我市出台《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全覆盖。一是全面覆盖。年满16周岁,不在各类组织就业、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和到规定年龄后无其他社会养老保障收入的具有本市市区户籍的居民均在保障范围。二是缴费合理。现行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缴费不满15年的,可按照标准补足15年保费。对按规定参保缴费或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且在2011年底前补缴费的人员,每缴费或补缴1年给予50元缴费补贴。三是保障灵活。对参保缴费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可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未缴费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也可领取基础养老金。四是保障有力。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60元,缴费年限养老金为每月108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