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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6举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发布日期:2010-02-04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本报讯 在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江苏省常州市近年来始终积极作为,最近财政部门先后出台的6项办法,再次起到稳固该项事业的作用。  

财政部门利用税收政策促进技术改造。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政策,全市200915435户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预计抵扣18.96亿元,推动企业设备更新。 

对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管理部门加大在政府采购领域对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倾斜,在采购评审阶段对其注册资金、生产业绩等方面放宽资质要求,降低准入门槛;对自主创新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10%的价格扣除并给予5%-8%的加分。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区域补偿机制。探索跨辖市、区行政区域交界断面的水质保护工作,对断面水质超过控制目标的,上游辖市、区政府给予下游区域补偿资金。 

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对年排放化学需氧量10吨以上企业,接纳工业废水量大于80%的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开展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强化激励机制管理。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早建设、早使用、早见成效。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09年,常州市财政共获得部、省级各项环保性治理和建设资金4.09亿元,比上年增加0.9亿元;2010年将继续做好节能环保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加强申报命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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