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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土地收储评估交给中介机构完成
发布日期:2010-05-20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本报讯 今后,市区土地收储评估工作将选聘中介机构来完成。519,市财政、国土部门联合出台《常州市区土地收储评估工作选聘中介机构实施办法》,此举标志着市区土地收储评估工作步入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轨道。 

办法明确了中介机构参与门槛。选取资质良好的评估和审计机构,要求资产评估机构近两年的年平均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11名以上且通过年审资格;审计机构近两年的年平均业务收入300万元以上,注册会计师5名以上且通过年审资格;近两年内没有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处罚记录,并在承担资产评估、审计工作中无重大问题和不良记录。 

同时,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常州市产权交易所按规定程序选聘中介机构并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作为承办业务的备选对象;市财政、国土部门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执业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和评价,并建立中介机构退出机制;备选库名单可登录市产权交易所网站查询。 

实际操作中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确定的备选库机构名单中,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项目的预中标单位,摇号过程由常州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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