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内容
 
关于编制市级2012年度部门预算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8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做好2012年度市级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就编制中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2预算年度起,全额事业单位征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不包括罚没收入、教育费附加、排污费、城市水资源)以及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不包括经营性收入),其可用数原则上按收入计划的50%编制;其他单位的可用数按现有政策执行。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