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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操作细则
发布日期:2011-12-31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贷款对象

  本市户籍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阶段,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偿还贷款能力的城乡妇女。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纳入小额担保贷款体系。

  二、贷款条件

  申请贷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户籍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女性;

  2.有比较成熟的发展项目,并有相关创业计划;

  3.有经相关部门核准的以申请人为负责人的营业证明,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对以下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免除反担保手续:

  (1)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项目经专家组论证通过的人员;

  (2)县级以上劳模、再就业先进个人;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贷款限额

  1.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城乡妇女,经办金融机构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一般发放额度为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将发放额度放宽到10万元。

  2.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

  3.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为2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贷款担保机构、贷款银行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

  五、贷款利率、结息

  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执行,暂不执行利率上浮。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按照商业性贷款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由经办金融机构确定贷款利率。

  六、贷款贴息

  1.对城乡妇女新发放的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据实全额贴息。对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区城市妇女新发放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对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城乡妇女和新北区农村妇女新发放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资金由当地政府全额承担。

  2.对城乡妇女新发放的从事“非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给予50%的贴息。对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区城市妇女新发放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对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城乡妇女和新北区农村妇女新发放的“非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资金由当地政府全额承担。

  3.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按照贷款基准利率50%的标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区的贴息资金由市财政承担,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贴息资金由当地政府承担。

  4.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为两年,采取由借款人先按规定支付利息,到期还清本息后财政贴息的方式,贷款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5.“微利项目”是指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餐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七、经办金融机构

  新北、天宁、钟楼和戚墅堰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经办金融机构为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商业银行办理。

  八、申请人所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1.经签署推荐意见的《常州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营业执照》(经年检)

  3.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现住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

  5.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等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银行认可的相关担保材料。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按照常银发[2009]42号文和常妇[2009]36号文件执行。

  九、贷款申请流程

  1.社区(村)、街道妇联推荐。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妇联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经调查核实后,社区、街道妇联2个工作日内签署推荐意见,并送至街道劳动保障所审核。

  2.街道劳动保障所初审。应在受理后与街道妇联组织联合调查核实,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推荐意见。

  3.区妇联审核。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报市妇联备案。

  4.审批发放。经办金融机构独立核贷,并可根据贷款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经办金融机构自收到符合条件的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贷款申请人正式答复。经审核后同意贷款的,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具体发放手续。

  十、信息反馈。市妇联于次月10日前向经办金融机构核查通过审核贷款情况,并做备案管理和统计评估工作,同时反馈给贷款人所在地妇联备案。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妇联于次月8日前向经办金融机构核查通过审核贷款情况,并做备案管理和统计评估工作,同时反馈给贷款人所在地妇联备案,并于10日前报市妇联备案。人民银行每月将全市汇总情况通报至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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