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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市级新持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15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推进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培养高素质会计队伍,现将2011年度新持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1年1月1日以后持有常州市财政局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1年8月22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三、培训内容
  1、会计法;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实务流程;
  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职业道德;
  4、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四、培训地点
  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市化龙巷1号恒利大厦A座五楼)。

  请2011年度新持证会计人员于8月22日前报名参训。联系人:叶静,联系电话:86968903、86968904(传真)。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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