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近期,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填报《地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有关情况调查表》。现将《常州市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有关情况调查表》(点击下载)发给你部门、单位,请认真填报、汇总,于9月23日前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czzc1312@163.com。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