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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确保当前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09-03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帮助工业企业有效化解市场不旺、成本上升、价格下行、要素制约等困难,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健康稳定增长,确保完成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市场开拓等八大行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市场开拓行动

  1.组织开展“常州名优产品万里行”活动。一是开展区域性市场开拓活动。年内在东北、华东、西南或华南等地区举行产品展示展销。二是开展产业集群市场开拓活动。以世界500强、央企、国内主要产业基地为目标市场进行专场对接。三是开展产业链配套协作活动。以主机企业、国家重大工程需求为目标,进行产业链专题对接。四是开展电子商务营销活动。引导企业运用知名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发挥“常州企业在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促进信息化在市场领域的广泛应用。五是开展个性化市场开拓活动,调整营销策略,创新营销模式,宣传推广成功营销案例。为减轻企业负担,对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区域性展销活动,企业原则上只承担交通费用,摊位费等其他费用由政府补贴;对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其他产品展销活动的,给予摊位费50%的补贴;对市级以上产业集群、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展销活动,给予适当补贴。企业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给予一次性资助。

  2.组织开展国际市场拓展活动,保持外贸平稳增长。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相关政策,按照常政发〔2012〕52 号、常政办发〔2012〕54号、常政办发〔2012〕65号文件执行。

  3.对企业参与国家重点工程或示范工程招投标并中标的重大智能制造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按照中标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

  二、增量培育行动

  4.对工业经济新增长点和做强做大企业实行挂钩联系和跟踪服务。对年新增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200个经济新增长点企业,超额完成年度新增产值目标10%以上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确保全年新增产值超1000亿元。

  5.对当年新进列统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三、项目推进行动

   6.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好“510”重点工业项目。优先保证资源需求,推动项目快开工、快实施、快产出。按当年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

  7.促进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对列入市七大类新兴产业、当年设备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含技术改造项目),按当年设备投资额的5%实施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8.支持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年设备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业项目(含技术改造项目),按当年设备投资额的 1-5%实施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以上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四、央企对接行动

  9.组织走访重点央企。年内走访100家以上央企,实施深度对接,争取一批在谈项目尽快签约、一批拟建项目加快落地、一批在建项目早日投产见效。

  10.在京举办专场对接活动。按照国家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产业优势和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8月份在北京举办常州—央企合作恳谈会,邀请一批央企,组织对接合作恳谈,签约一批合作项目。

  五、要素保障行动

  11.加强对煤电油气运的综合协调。掌握煤炭、天然气、成品油、运输的动态,及时做好调度工作。

  12.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细化有序用电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用电的需求。

  13.确保省、市重点项目(工程)的用地、资金、用工等需求。

  六、金融支撑行动

  14.加大对工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保障重点骨干企业、外贸出口企业、小微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强化市重点投资项目资金保障,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落实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政策,着力解决资金供需矛盾。将存贷比列入政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内容,当年银行存贷比不低于苏南平均水平。

  15.组织“政银企担”对接活动。完善合作机制,加强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沟通合作,定期推荐重点项目和新增长点资金需求,组织开展金融服务企业专项活动。

  16.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引导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利率定价水平,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严格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浮不得超过30%。严格执行监管部门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七不准”规定,坚决杜绝以各种形式变相增加企业融资成本的现象发生。

  17.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融资性信用担保机制。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工业企业新提供的融资担保,如果出现风险代偿,根据最终实际代偿损失予以 10-30%的补贴,对单户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度风险代偿补贴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18.鼓励企业直接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功能进行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加快做大做强。扩大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规模,大力推广使用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劵、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完善和推广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机制。

  七、“双送”服务行动

  19.按照工业、外贸、金融三条线,开展以“服务企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的“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实行机关干部定点挂钩联系制度,把当前国家、省和市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及时传递到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20.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用足用好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税等各类优惠政策。

  21.强化经济运行监测,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密切关注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判,增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前瞻性。及时掌握企业土地、用电、资金等生产要素保障信息,以及生产经营和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并帮助企业落实应对措施。

  八、环境创优行动

  22.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以“聚焦中小企业,服务提档升级”为主题,以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为工作重点,全方位开展服务,形成全社会关注、服务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良好氛围,推动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平稳健康发展。

  23.优化外贸服务环境,继续扩大A类、AA类管理企业的覆盖面,全面推动海关进出口分类通关。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扩大E账册联网监管范围,推行加工贸易网上传输备案办法,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坚持实行24小时预约加班制度,做到“全天候、无假日”通关。积极推进“区港联动”,推行“多点申报、码头验放”、“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直通放行”等各项通关便利措施,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24.进一步清理涉企审批事项,建立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涉企收费清理和监管,确保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落实到位。

  25.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的服务功能,以公共服务为主导、公益性服务为主体、商业服务为补充,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信息化推广、技术支持、信用和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法律等服务。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推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和考核。

  本意见与原有各类扶持政策有重复的,按就高原则执行;具体操作办法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实施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金坛市、溧阳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常州市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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