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10月27、28日,现对我市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凡报名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级资格考试一门(含)以上成绩合格人员,视同完成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12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仍需通过网上学习并考试合格的方式完成。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