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资产信息统计工作,加强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一)所属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基本信息表、汇总信息表
1.所属企业包括:①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所办企业;②主管部门直属企业(含行政单位未脱钩的经济实体)。
2.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指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财务会计报表
1.所属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财务情况说明书)。
2.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二、核报要求
(一)请各主管部门、直属单位认真核填《所属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基本信息表》、《所属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汇总信息表》,对已列信息按实修改、补充完整。遗漏单位及其相关信息在空白行内补充。
(二)请各主管部门、直属单位扎口,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同时将两张信息表的电子档发送至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公共邮箱czzc1312@163.com。
联系人:梁晓英;联系电话:85681865。
附件:1-2点击下载
1.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基本信息表
2.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汇总信息表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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