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小企业:
根据《转发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的通知》(常财会〔2012〕5号)精神,市财政局根据前期报名情况,将于八月份举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8月14日上午8:30-11:30
第二期:8月15日上午8:30-11:30
第三期:8月16日上午8:30-11:30
第四期:8月17日上午8:30-11:30
培训时间半天。
二、培训形式和学习教材
培训采用面授的方式,由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教师授课,学习教材是《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请于上课当天现场领取。
三、培训地点
常州市化龙巷恒利大厦A座五楼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教室。
四、参训人员名单及培训班次安排
见附件。
五、培训要求。
请参训人员务必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并领取教材。
附件:参训人员名单及培训班次安排(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