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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7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武进区财政局、教育局,市各相关主管部门,市各职业院校:

  为了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调整和优化中等职业教育投入结构与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0〕10号)、《关于印发<常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常财绩〔2008〕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常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深入了解各级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规模和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变化,以及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效率、效益状况,为政府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和教育资源配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绩效评价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的实施范围是:市属及市属以下的公办中等职业院校;评价内容是各职业院校2011年度的教学、实训、毕业学生就业管理与科研情况,财务收支、资产及基本建设管理状况,教育资源配置及其使用与管理情况。

  三、绩效评价的工作组织

  (一)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由市各主管部门负责,市财政局进行布置、汇总工作。辖市(区)财政、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的评价工作。

  (二)评价工作的职责分工

  市各职业院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中等职业院校数据填报、核查、汇总和自评价工作;各辖市(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各中等职业院校的主管部门数据填报、核查和汇总上报,并组织自评价工作。

  评价基础数据表由市、各辖市(区)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所属中等职业院校填报。

  (三)评价工作的原则

  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工作坚持价值中立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利害关系回避的原则。

  四、绩效评价的实施步骤

  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工作,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12年9月初,市财政局拟发评价工作通知,并印发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综合评价表》、《绩效评价基础表》等报表的填报说明。

  (二)基础数据表填报、复核和汇总阶段

  1.9月20日前,市各相关主管部门,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中等职业院校完成基础数据表的填报。各职业院校应按要求,按时完成评价基础数据填报工作并上报。

  2.9月底前,市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完成对学校基础数据的核查工作。市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所属中等职业院校填报的基础数据进行抽样核查,确保填报口径的一致性和评价数据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并将修改后的有关数据返还市各主管部门、辖市、武进区。

  3.9月底前,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时,同步完成“教师与学生两个满意率”问卷调查工作。问卷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问卷调查工作由市各职业院校配合进行。

  (三)自评价报告提交阶段

  10月15日前,完成自评价报告撰写工作。市各主管部门、各辖市、武进区在所属中等职业院校完成基础数据填报、核查、审核、汇总及问卷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设定的评价标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所属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进行评价,出具自评价报告,并提交市财政部门。

  五、绩效评价工作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职业院校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工作。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工作涉及学校教学、实训、科研及毕业生就业管理、财务、资产及后勤管理各个部门。各校要实行校长负责制,并明确财务处(科)牵头,统一组织各有关处室做好各项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下发的规定表式、填报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全部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填报的各项指标数据真实性承担责任。

  联系人: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处 殷苏穗 电话:85681718

  市教育局计财处 纪茹 电话:85681329

  附件:2012年常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指标体系(另发)。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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