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经信局(经发局)、财政局:
为积极应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根据《市政府关于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意见》(常政发〔2011〕142号)、《市政府关于确保当前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常政发〔2012〕94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12年常州市支持企业加大投入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新增设备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兴产业重点工业项目。
2、2012年当年设备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需经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
2、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1)经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初审盖章的常州市支持企业加大投入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3)设备清单(见附件2);
(4)符合规范要求的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②项目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情况;③资源与能源耗用分析;④生态环境影响分析;⑤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置设备发票复印件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上报材料统一按A4纸格式,用硬纸质封面装订成册。
三、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抓紧组织企业申报,于10月30日前将所需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
附件1:常州市支持企业加大投入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点击下载)
附件2:设备清单(点击下载)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2012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