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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区工作者年工资福利待遇提高至4.5万元
发布日期:2012-07-17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27月起,我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工资福利待遇提高至4.5万元,并明确将住房公积金纳入社会保险费交纳项目。从2013年起,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将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接轨,实现自然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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