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政动态 >> 本局动态 >> 内容
 
我市首次补助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
发布日期:2012-08-07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市将首次补助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每头猪80元,中央、省、市、区财政各承担40元、13.6元、8元、18.4元。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