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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财政四项补贴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
发布日期:2013-05-28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常州财政加大力度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一是补贴初次开业。凡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的大学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二是补贴带动就业。大学生自主创办并正常经营纳税1年以上,同时带动2人以上大学生就业,每户按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三是补贴场地租金。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为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免费提供20-50平方米经营场地的,两年内按每户180/平方米年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9000元。四是补贴企业社保。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当年新招用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用人单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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