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政动态 >> 本局动态 >> 内容
 
市财政三年三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布日期:2013-05-30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3年到2015, 市财政部门每年设立1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按照“竞争择优、突出重点、集成资源、注重绩效”的原则支持具有龙头效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一是投资补助。对投资规模大、竞争优势明显、产业带动性强,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由战略意义的整机类、突破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给予补助。二是贷款贴息。对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以其在建期内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为标准,给予50%-100%贴息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三是以奖代补。对龙头骨干企业并购重组,按企业并购重组时实际发生金额给予一定的奖励。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