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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日期:2014-02-28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月27日上午,市财政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对全局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志洪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动员部署,市委第七督导组组长卢晓光对常州财政局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市财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部分离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朱局长指出,要夯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落实“四查三提升”,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一是切实统一思想行动,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二是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深入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严格按照方法步骤,扎扎实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加强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注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朱局长最后代表局党组向市委督导组和全局党员干部表态:将认真接受督导组的指导帮助,确保财政局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的要求扎实推进,达到预期目的。同时,公开承诺:财政局党组将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带头坚持求真务实、带头积极开拓创新、带头充分发扬民主、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带头遵守廉政规定。
  市委第七督导组组长卢晓光对财政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严肃认真的政治任务,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着重把握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时刻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二是以优良作风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有序开展,三是扎实做好督导工作,推动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卢组长表示督导组将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坚持以好的作风抓督导,扎实做好督导工作,并欢迎大家对督导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动员大会上,参会人员还对局领导班子和市管党员干部个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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