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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4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各有关单位,各辖市、区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7〕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rar(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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